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我国留学生教育“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保证质量,积极稳妥发展”的方针,根据《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留学生综合测评是留学生年度奖学金和毕业鉴定的评定基础和基本依据。留学生综合测评,是按照医学人才品德、知识、能力等方面发展的基本要求,通过日常考查和评分考核,以定量方式综合测定留学生素质状况。
一、综合测评素质的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留学生综合测评不仅具有激励作用,更具有特殊的教育导向功能,使留学生明白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抵制和反对什么。综合测评方案中的加分项目,是应予提倡的和要求发扬光大的;而减分项目,是必须禁止的和消除的。
2.规范性原则。综合测评根据国家的留学生教育方针及我校的培养目标和学生行为规范的要求,具体制定出各项考核内容、指标和方法,使考核测评规范化。
3.客观性原则。从留学生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进行考评,辅之于“谁主张,谁证明”的原则,无论是加分还是减分,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体现客观性原则。要全面收集信息,克服随意性,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因素影响,保证测评的可靠性。
4.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测评方案和整个操作过程,应为每个留学生所了解;测评结束,即公开评分结果,以利于留学生更好地了解自我,取长补短,同时接受广大留学生的监督。
二、测评对象
凡在本学年度内坚持正常学习的全日制留学生均可参加测评。
三、综合测评的内容
1. 综合测评分值和评价指标
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其中课外教育分值为30分(基础分为18分),课堂教育分值为70分。
课外教育评价指标包括:
① 法纪观念。要求留学生:具备较强的法纪观念,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我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② 文明修养。要求留学生:具备良好的道德风貌和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宿舍规章制度,爱护公物,礼貌待人,尊敬师长,尊重他人。
③ 集体观念。要求留学生: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能够积极参加辅导员安排的工作和各项集体活动,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④ 医德诚信。要求留学生:具备正确的医德认识、坚定的医德信念,努力培养自身爱心、正直、敬业、合作的医德行为与习惯;无欺骗他人、作弊的言行;勇于践行自己的诺言;无恶意拖欠学费行为。
⑤ 创新能力。要求留学生:能够善于思考,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科技学术活动。
课堂教育评价指标包括:
① 学习态度。要求留学生: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上课认真听讲,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遵守学习纪律,勤奋刻苦,理论联系实际。
② 学习成绩。要求留学生:能够认真学习医学理论与技术基础,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本学年修够学校规定的学分。
2. 加分因素:
① 获校级以上各类表彰或奖励的留学生,加10分;获校级表彰或奖励的加5分;获院级表彰或奖励的加2分。
② 见义勇为、勇于同错误言行做斗争、坚持正义、拾金不昧、受社会来信表扬者,每项每次酌情加1-3分。
③ 积极参加国家、区级和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课外文化、体育活动等,可分别加3、2、1分。
④ 学生干部可根据本人工作表现酌情加1-3分。
⑤ 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可根据留学生在文体和公益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参照上述加分条件可适当加分,但最高不超过5分。
3. 减分因素:
依照《河北北方学院留学生奖励与处分实施细则》,在学期内
① 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18分。
② 受记过处分者扣5分/次。
③ 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4分/次。
④ 受警告处分者扣3分/次。
⑤ 受校、学院内通报批评者,分别扣2分/次和1分/次。
⑥ 除以上项目外,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扣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
注:加分、减分项目仅限于当学年,不重复。
四、综合测评工作由辅导员负责,按学年组织评定。
五、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国际教育学院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