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充实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留学生辅导员工作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招聘兼职留学生辅导员六名。

    一、聘任条件

    1.我校青年教师,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2.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有一定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英语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

    4.能够并愿意兼任辅导员工作。

    二、工作职责

    能够协助专职辅导员开展工作。具体职责见《河北北方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留学生辅导员管理条例(暂行)》。

    三、聘任方法

    1.个人申请(填写附表,研究生申请的需经导师同意),由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专职辅导员小组,根据兼职辅导员聘任条件选聘。

    2.兼职辅导员上岗后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考察合格的,由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统一聘任,实行一年一聘。

    四、兼职辅导员的管理考核

    1.兼职辅导员由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实行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兼职辅导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和指导以及补贴发放。

    2.兼职辅导员的考核由日常考核和学年考核组成。日常考核以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表现为主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月补贴发放的依据。学年考核由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和所在学院共同负责,参照专职辅导员学年考核标准,以实际工作绩效为主要考核内容。对工作考核不称职的兼职辅导员,要及时进行调整。

    3.凡兼职辅导员因故需要予以解聘或调整的,须及时上报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备案。

    五、报名办法

    个人申请(填写附表,研究生需经导师同意),请于12月13日之前将报名表交至弘正大楼511办公室。联系电话:4029177,并将电子版发送至kellyliull@163.com。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将根据兼职辅导员聘任条件择优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