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 项目管理规定(暂行)

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以下简称1+2+1项目)是我校与美国十八所州立大学合作开发的国际项目,本项目是双学位项目,不是联合学位或双专业项目。为了做好本项目现就有关工作规定如下:

第一条:管理机构

1.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为1+2+1项目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宣传、协调、管理和派出手续;负责及时通报相关二级学院、教务处关于项目学生相关信息资料,说明出国时间及学籍处理建议。

2.教务处主要负责1+2+1项目学生的学分互换及学籍的审定。

3.各学院主要负责派出学生与美方大学指定教授的课程对接。

4.1+2+1学生在美方大学期间的管理,由美方大学安排专人负责,并随时与我校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联系和沟通。

第二条:报名条件

1.我校一年级在读本科生;

2.学习成绩优异;

3.英语听说能力良好;

4.品行表现良好;

5.学生第一学年的主要课程须在70分以上或在3月10日前补考达到上述要求;

6.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学习任务;

第三条:报名程序

1.学生自己写出申请;

2.所在院、系审批;

3.教务处审批;

4.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审核;

5.主管校领导审批;

第四条:学习期限

1.学生到达美方大学后,如果经过一年的英语学习仍没有达到该校最低英语要求,学生将被美方大学送回河北北方学院,结束留学。

2.若由于申请的专业是美国某些认证机构要求需要超过2年,可以延期,但是总时间不得超过4年(包括英语培训在内)。

第五条:留学申请专业及转专业

1.所申请的美方大学专业必须是我校具备的专业;

2.学生在美方大学只能选择一个专业,不能选择第二专业;

3.学生出国前申请转专业程序办理:参加1+2+1项目学生原则上申请与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确因美方没有提供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允许学生转专业。

① 学生向本人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获准同意;

② 学生向拟转入学院申请,教务处审核,主管教学领导审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备案。

③ 未经本校同意,擅自更改专业所学课程学分不予认可。

4.学生出国后要求转专业程序办理:个别学生出国后并达到美方大学要求的英语水平最低标准后,提出调整在美方学习专业,按以下程序办理:

① 向美方大学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获准同意;

② 经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转交,向拟转入学院提出个人申请(书面申请)获准同意,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领导审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备案;

③ 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出具意见书,正式通知美方大学;

④ 根据学生学习专业,所在学院与美方专业教授共同处理新专业的课程衔接问题。

第六条申请《1+2+1项目》学生出国前须知

1.学生在申请出国前,应详细了解所申请项目的有关情况以及国外大学的教学计划,明确在国外大学期间应修课程的名称、内容等,在所在院系或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拟订本人在国外大学期间的学习计划;

2.学生在出国前,必须去学校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留学协议。离校手续单和留学协议将作为学生回校后办理报到手续的依据。

第七条:学生在境外管理

1.派出1+2+1项目学生所在院系需安排专人负责1+2+1项目学生工作,并指派教师通过邮件或其他方式负责学生在美学习期间的指导工作;

2.学生到达美方大学后,应于一周内将国外住址和联系方式通知学校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和所在院系负责人;

3.学生在美方学习期间,应定期向所属院系及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汇报在国外学习和生活情况;

4.根据双方协议,美方大学将不定期通报学生在美学习情况,并由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汇报或通知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人和学生家长。内容包括:

① 专业课学习前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单;

② 第一学年课程成绩学分转换(将中方学分转为美方学分);

③ 专业课学习成绩汇报单。

5. 学生应遵守美国的法律和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遵守外事纪律,不做任何有损国家尊严的事情;遇到重大事件应及时向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和学校报告;

6. 学习期间,如有学生不遵守美方学校规定,例如不按时上课或考试作弊,美方大学应随时与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联系和沟通,帮助这些学生解决问题;

7. 如有不遵守美国法律、打架、斗殴的个别学生,美方大学进行处理的同时通报我校,我校也将做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8. 学生应在赴国外学习期满后15日内向所在学院报到,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第八条:学籍、学分管理

学生出国学习期间所修科目的学分,按照中美双方协议规定予以承认并按规定进行成绩登记,留学时间记入修业年限。

第九条: 制定“中美双方共同教学计划”工作程序

部门分工及职责:

1. 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实施;

2. 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负责各部门协调;

3. 教务处、学位委员会负责审核。

制定步骤:

第一步,1+2+1项目学生赴美并达到美方大学要求英语水平,美方大学负责安排学生选择专业课程;

第二步,学生所在学院(或学生转入学院)确定制定中美大学共同本科教学计划的负责人,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负责通知美方大学;

第三步,与美方大学交换需要衔接专业的本科四年教学计划;

第四步,我校负责制定中美大学本专业共同教学计划的初稿,并发给美方大学;

第五步,美方大学对初稿进行修改和确认,再发回我校负责人;

第六步,双方对修改后的课程计划无异议后,最后确定本专业共同教学计划的终稿;

第七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确认;

第八步,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负责编辑完成并印刷成册。

4. 课程对接主要内容:

第一项: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制的本科专业要求和美方大学的培养目标等内容编写。

第二项:学位要求。列出满足中美双方大学学位的所有要求;

1) 美方大学学位要求,学生须完成美方大学规定学分课程,其中第二、三年在美方需完成至少80%以上的课程,才能达到美方大学的学位要求;

2) 中方大学的学位要求,应明确学生须完成的学分和其他要求。

第三项:课程安排。包括四年教学计划,明确第一年和第四年在河北北方学院应完成的课程;第二、三年在美方大学应完成的课程。

第四项:课程描述。包括四年全部课程的描述。

第五项:中美双方制定教学计划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第十条:学生返校程序

1+2+1项目学生返校后安排,由教务处与国际教育交流中心部门共同负责完成,实施细则如下:

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负责:

1. 提供学生姓名,学号,原专业原班级、美国学校、专业;出国日期、回国返校日期、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基本信息;

2. 学生在美方大学已完成的所有的课程名称、学分;

3. 落实学生从美方带回一些选修的公共课程科目提前通报教务处安排教学。(这部分课程由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牵头,与校教务处、美国大学和学生共同讨论、通过交换课程简介、学分和学时决定,学生可以选择在美方完成,也可以选择在中方完成);

4. 落实学生从美方带回必修专业课名称通报教务处提前安排教学。  

(限定于少量的我校可以开设的专业课程,补充“中美双方共同教学计划” 制定个体学生差异);

5. 根据教务处下达“1+2+1项目学生教学任务”通知,负责督促学生交付相关费用。

【注释: 随着中美双方共同教学计划制定实施和不断完善,经与美方大学协商,中方学生需在美方完成规定所有学分,返校后不带任何美方课程;如个别学生个别专业,有少量美方课程需要带回中方,需提前征得中方大学教务处的同意,交换课程描述、双方予以认可后实施。】

教务处职责:

1. 安排学生所属院系、专业和班级,恢复学籍及相关返校手续;

2. 根据学生在中美双方已修课程内容,安排相关院系制定返校学生第四年培养方案。 本方案的制定应参考学生已修三部分课程内容,  

① 第一年在中方已完成课程;

② 第二、三年在美方已完成课程;

③ 第四年美方要求带回中方选修的公共课程,针对性地制作。

3. 由于中美双方学期、学制的不同,导致学生修满美方课程后返校时间有所不同。教务处确定安排返校学生的上课形式,跟班听课,在补修本校本专业第七学期课程的同时完成毕业论文。

4. 根据学生在中美双方已完成学业情况,教务处给予学生当年毕业或延期毕业及学位授予的考察决定;

5. 向二级学院下达落实安排返校学生选修美方带回课程教学任务,包括学生姓名、课程名称、指导老师及联系电话、授课时间、教材、学时、学分、考核形式。有关“1+2+1项目学生教学任务”通知,抄送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一份。

 第十一条:项目促进及有关费用

1. 学生在美国学习期间仍需向我校交纳学费,作为学籍保留管理费。

2. 学生出国手续费、护照签证和国外学习期间的一切费用由学生自负。

3. 为了更好地促进项目的发展,将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及美国州立大学与学院协会返还的招生宣传、项目管理费(5000元/人)作为《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专项费用,由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和相关二级学院和教务处统筹安排,具体比例为(50%、30%和20%)。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负责解释。